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指南

一、法律依据和相关文件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文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快递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7号,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3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申请类别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分为三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经营国际快递业务。
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可登录所在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申报流程等。
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请。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申请事项、申报流程等。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由从事快递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子公司、处理中心以及运输投递线路等组成,下同)覆盖范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覆盖范围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流程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流程的具体内容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四、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时,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中“材料上传”的“材料清单”)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前,请登录国家邮政局或所在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网站“政策法规”栏,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掌握办事流程及工作要求。
2、申请人在注册登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前,请认真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了解申请事项、填写方法及相关要求。
3、申请人须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申请资料,并通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将申请资料网上提交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或所在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办理进度和决定结果可通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的“申请进度查询”栏进行查询。
5、申请人到国家邮政局或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办理所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或批准文件的领取事项时,申请人委托的具体办事人员应提交申请人(与申请表盖章单位一致)对委托具体办事人员及所办事项的委托书、具体办事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六、联系方式
1、国家邮政局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八号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处行政许可受理室;邮编:100868。业务咨询时间:周一至周四每天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10-88323114/3247,系统问题请咨询010-88323344。
 2、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点击各省管理局名称,可进入各省管理局网站)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18号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00838。联系电话:010-68215207。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215号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300050。联系电话:022-23317808。
河北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范西路1号河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050011。联系电话:0311-88632868。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省邮政大厦23层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030001。联系电话:0351-7772161。
内蒙古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5号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010010。联系电话0471-3366859。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6号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10003。联系电话:024-31326002。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966号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30062。联系电话:0431-87602360。
黑龙江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6号黑龙江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50036。联系电话:0451-87979966。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上海市愚园路311号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200040。联系电话021-62490707或021-62485566转8013。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弓箭坊40号605室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210006。联系电话:025-83338194。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杭州市秋涛路560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310068。联系电话:0571-87183026或3025。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25号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230088。联系电话:0551-5350929。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350011。联系电话:0591-87313951。
江西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南昌市苏圃路335号江西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330008。联系电话:0791-87361019。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济南市纬二路168号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250001。联系电话:0531-58701071。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郑州市红旗路126号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450008。联系电话:0371-69519900。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296号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430023。联系电话:027-83522832。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982号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410016。联系电话:0731-85989021。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4、5层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510003。联系电话:020-83385991。
广西区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南宁市桂春路4号广西区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389596。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海口市南宝路22号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570206。联系电话:0898-66555923。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401147。联系电话:023-86886900。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成都市暑袜北一街25号锦城绿洲16楼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610017。联系电话:028-86758373或86761000。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贵阳市文昌北路231号贵州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550001。联系电话:0851-85253157或0851-85252821。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兴路225号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650200。联系电话:0871-67016704或6154。
西藏区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拉萨市中和国际城朝阳路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0891-6873598或6871176。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西安市含光路邮电北巷22号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710068。联系电话:029-87872136。
甘肃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兰州市平凉路413号甘肃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730000。联系电话:0931-8875096。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154号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810099。联系电话:0971-4915613,0971-8116718。
宁夏区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银川市民族北街12号宁夏区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750001。联系电话:0951-6015179。
新疆区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生巷35号新疆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830002。联系电话:0991-2351272。